从法律、道德的角度看“变态”
版权归
网友昵称:飞星传恨123456,用户id:44437,转载请注明出处:15880拉拉网,特此声明!该文章发表于:2024-12-13
从法律、道德的角度看“变态”
在中国眼里,很多人对“变态”的理解,常常把它和“性”联系在一起,参照系是社会文化(做为标准),通常和“不正常”这个词等义。而对“心理障碍”或是“心理咨询”的理解,通常是不正常的人,有些人甚至是把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障碍的人看成是一个精神病患者。
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一般中国人对心理的了解是比较肤浅的,它的普及率远远没有欧美国家的普及率高。
这里谈论的就是中国人理解的那种“性变态”。通常的“性变态”包括同性恋、异装癖、易性癖、恋物癖、窥阴癖、露阴癖、虐性恋等,因为这些都和社会文化的性行为相悖。
那么,这些所谓的“性变态”,哪些是道德的,哪些是 不道德的,哪些又是触犯了法律了?只能从心理学的角度、社会学的角度来分析。
“性变态”,通常情况下,是个人在性行为上得到了快乐和满足,这是个人层面。如果从道德、法律的角度来说,只要是不危害(或者说伤害)他人、危害社会,不触犯法律,都 不能说是性变态。
同性恋,只要是两情相悦,你情我愿,,那就是很正常的。他们没有违法,也没有违反道德,所以不是性变态;异装癖,他们是穿着异装舒服,也没有违法和违反道德;易性癖同样也是如此。
同性恋、异装癖、易性癖这三种群体的人,都是属于正常的,只不过让人觉得怪癖,不入别人的眼而已。(从心理压力上说,易性癖>同性恋>异装癖。这是从社会排斥程度来说的)
恋物癖者,因为有很多人有偷窃行为,这是违法的;有些人属于恋足癖,但是对方(异性)不情愿,是我愿,但别人 不情愿的那种,在道德上就存在一种缺陷,除非别人喜欢让你迷恋她的脚。
露阴癖和窥阴癖,也是男性远远大于女性。露阴癖,常常指男性在没有人的场合或是阴暗的角落里,对单身女性露出生殖器,女性的尖叫或是害怕引起他的性兴奋。这在中国应该属于流氓罪,逮住一般要进行刑事拘留的;窥阴癖,就是喜欢看女性的外生殖器、裸体或是喜欢偷窥别人的性生活,在这个过程中,引起性兴奋或是自慰。它和看黄色碟片还不一样,窥阴癖者是看真人版的。这和露阴癖是一样的罪行。
虐性恋,通常是一个是施,一个受。如果两人在施、受的过程中,都产生了快感,这也没什么。问题是,不是每个人都是受虐恋者。你折磨别人,让别人在肉体上痛苦,这本来就违反了道德。
当然,“性变态”不仅仅是指这些,包括的种类很多,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人家做不到的。通常情况下,所谓的“性变态”,都是指和异性恋相对的少数人群(人数比较少)。但是正常与否的衡量标准,事实上就是从法律、道德这方面说的。
(那么,我们从法律、道德这些方面看,也可以看拉拉爱直女,已婚拉拉和直男(拉拉的异性老公),发生两性关系,是否有违道德。只要对方主观上愿意接受,没有强迫性的,就属于道德的)